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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建筑学院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5-01 浏览量:

按照研究生院《关于面向 2020 届毕业研究生组织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将举办研究生学术报告会,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学术报告主讲人选(12 人)

1.建筑学院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已完成学位论文的拟毕业硕士研究生;

2.每位有硕士毕业生的导师,推选 1-2 名本人指导的研究生。

二、学术报告内容

报告设主讲人报告、提问讨论两个环节,具体要求如下:

1.主讲人报告:报告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为主,包括科学研究思路、方法、主要内容和学术成果,同时还应分享报告人在科研中的收获与启示。报告为 PPT形式,时长 30 分钟。

2.提问与讨论:参会人员可向报告人提问,与报告人交流,时长 25 分钟。

三、报告会地点、时间和形式

1.地点:博学馆 A 座三层建筑学院报告厅。

2.时间:共举办 4 场报告会,3 名主讲人/场。

第一场:聚落遗产保护专题,2020年5月5日 8:30—11:30;

第二场:聚落遗产保护专题,2020年5月5日 15:00—18:00;

第三场:建筑遗产保护专题,2020年5月6日 8:30—11:30;

第四场:建筑设计与城乡规划专题,2020年5月6日 15:00—18:00。

3.形式:报告在博学馆 A 座三层建筑学院报告厅设主会场,返校报告人和返校研究生在主会场参会,未返校报告人和其余听众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网络远程参会;参加人员包括建筑学院全体在读硕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代表,每场听众原则上不少于 80 人。

四、报告会内容安排


建筑学院

2020 年 4 月 30 日